大理州州县乡三级乡村振兴机构挂牌成立
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按照省委、省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,州委、州人民政府精心组织、认真部署,及时研究制定了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方案,州委编委印发了调整州、县(市)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相关文件,对组建州、县(市)、乡镇(街道)三级乡村振兴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。截止2021年6月13日,大理州州级和12个县(市)、112个乡镇(街道)乡村振兴机构已全面完成挂牌工作。全州各级乡村振兴机构的挂牌成立,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,标志着我州“三农”工作重心全面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。